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
一般注销:按正常流程注销。
简易注销:刚成立的公司及无异常公司。
疑难注销:各种疑难均可处理。
吊销转注销:因某种原因公司被吊销。
异常注销:税务/地址有异常等。
证照遗失吊销:公司证件及资料遗失等。
未核税注销:未税务登记或虽已登记但未实际报税等。
核税注销:已税务登记且税务申报和缴纳。
欠税注销:欠缴税费等情况。
非正常户注销:未按时进行税务申报。
享受税收优惠注销:享受过某些优惠政策的企业。
分支机构注销:设有分支机构的企业。
有许可证:需办理许可注销。
特殊行业许可:如建筑企业资质药品许可证等注销通常更为严格。
持有多许可证:需逐个办理注销手续。
许可证转让或延续:选择将许可证转让或申请延续。
许可证失效:许可证失效但未被注销。
被纳入非正常户的企业,需先补充纳税申报、补缴税款并缴纳相应的滞纳金和罚款,解除非正常状态后,才能按照正常程序提交注销申请。
股权转让:
优点:一般仅涉及个人所得税,流程较为简单。
缺点:公司延续存在,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仍然存在。
公司注销:
优点:公司清算后法人地位消亡,不存在历史遗留问题。
缺点:流程较为复杂,可能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不一定。
目前税收法规未明确规定公司注销时必须查账,具体视企业情况而定。“查三年账”的说法源于《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对税款追缴期的规定:因税务机关责任,致使纳税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在三年内要求补缴,但不得加收滞纳金。需注意,若企业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无限期追责。
可参照上海市高院《关于公司被依法注销后其享有的财产权益应如何处理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取得清算中遗漏的债权或财产权益,该权益原属公司财产,应归全体股东,由全体股东按公司章程或法律规定分配。
清算所得税处理内容:
1.确认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定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清理债权、债务,确认所得或损失。
3.处理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
4.依法弥补亏损,确定清算所得。
5.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6.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股东分得剩余资产:
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中按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按“股息所得”征个税。
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按“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征个税。
1.五年内 无法成立新公司,且无法担任股东。
2.个人征信纳入黑名单,无法贷款,办理信用卡。
3.出入境受限,国际外汇受限,部分人员禁止出入境。
4.税务局实行罚款累积制度,时间越长、罚款越多。
5.个人社保受影响,无法领取养老金、公积金。
1.公司不经营,放几年自动注销
不管放多长时间,公司是不会自动注销的,相反任凭放任长久不维护,公司会出现异常,营业执照被吊销,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会被拉入黑名单。
2. 公司被吊销,就不需要去注销了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经取消,公司吊销不等于注销,注销才是结束公司的唯一方式,所以被吊销还是需要注销的。
3. 公司注销了,税务问题就一笔勾销
即便公司注销了,如果委托办理的平台不正规,税务问题处理不干净仍然会被税务稽查该有的处罚一个不会少,(如果有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责)